2017年工作重点
时间:2017-02-20     分享到:

一、财政收支

1.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第一要务,加强与财税库银及各执收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全市财政收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亿元,增长3%的目标。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3.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达到24.8亿元。

2.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大项目”,重点保障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为民办实事”等改善和发展民生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必保的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及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始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补齐关键短板。

二、财政管理

1.积极推进预决算编制工作。一是优化预算编制机制,建立预算编制激励约束机制。二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四是调整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五是硬化预算约束,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六是不断完善决算工作细节,加强决算工作培训。七是建立“预算执行局牵头组织、国库支付局具体承办、监督局、收费中心、采购办和相关股室协作”的部门决算工作机制。

2.深入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推进项目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使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3.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6]214)规定,在20177月前完成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

4.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财政风险一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避免超风险警戒线举借债务;二是安排800万元,用于化解历史逾期债务,维护政府诚信;三是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控及处置,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三、财政改革

1.稳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先试点后铺开,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单位范围,争取在201711月份全面实行电子化支付改革。

2.加大金融支农扶持,助推精准扶贫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安排500万元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扶贫小额担保贷款体系,并提高贫困户贷款贴息比例,全力支持扶贫工作;二是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将扶贫贷款与农业保险政策相结合,确保农民不因灾致贫,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生活。

3.全力推进PPP项目,确保多个项目落地。一是组建PPP中心专职管理机构,分配人员跟进项目运作,协调引导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咨询服务机构等形成合力,切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明年有5个以上的项目落地;二是完善PPP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运作;三是进一步完善PPP项目储备库,将符合PPP模式的项目纳入到储备库中。

4.集中力量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二是通过开展风险排查,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三是对道路、街巷、居民房屋及各类户外广告中涉及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和传单进行了专项清理;四是建议市政府成立金融办牵头组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四、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三十八条规定,强化财政干部作风建设,运用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等方式,增进干部队伍活力,建设风清气正的财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