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马丽花等同志为公厕管理员的通知
时间:2017-03-12     分享到:

区属各有关单位:

201739日区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马丽花、唐丽尾、兰学燕分别为大坡队、柴头队、王外队的的公厕管理员,工资按村级环卫员标准发放,从3月份起执行。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党政办公室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