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时间:2016-03-16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东方市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及时了解掌握我区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推动工作,经区工委研究,决定建立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周期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例会内容

例会的内容主要是交流各党支部基层党建亮点工作,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需要,也可将学习交流、工作汇报、工作部署等作为例会内容。每次例会确定一个主题。

三、例会形式

例会主要采取现场交流会的形式进行,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座谈会、学习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四、参会人员

根据例会主题确定具体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  区工委和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

(二)  区各办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

(三)  各党支部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

(四)  区其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

五、例会的组织和实施

实行例会申报制。各党支部可根据本支部、本队、本部门基层党建亮点工作和重点工作,向党政办提出承办例会的申报,由党政办按程序报工委领导研究确定。会务工作一般是谁承办、谁负责,区工委负责落实会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