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审查流程
招投标办公室办事人员受理并进行初审-----股室负责人复查----分管副局长核查---局长核准---出件----办结
二、申请材料:
1、招标单位申请报告、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2、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
文件,项目负责人、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及有关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明。
3、发改部门审批的项目立项、可研及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和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准。
4、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政府批准文件。
5、市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预算意。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报告数据真实、齐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有涂改。
(二)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验(身份证除外)且复印清晰、可辨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2.附件材料齐全,除企业申请报告外,其他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排序装订,制作目录,装订成书册,不得用硬塑料或硬塑料封面装订。
3.附件材料应设有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