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组字〔2014〕50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琼组通〔2014〕54号)的精神,近期,我市将开展规范清理“回头看”工作,切实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就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违规兼职情况再认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按规定已列入清理范围的,要逐一跟踪落实履行免职程序的情况,确保履行到位,决不允许出现该清理不清理,或者说清理但就是拖着不落实到位的情况。
三、对已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也要列入摸底排查范围。
四、我们将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瞒报、漏报、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各单位完成清理工作后,请于8月31前将清理书面报告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委大院4号楼208室)。
联系电话:25535376。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4年 8月20日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4年8月 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