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
时间: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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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经十三届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市物价局科员代志芳同志任大田镇新宁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时间两年;免去周义江同志新龙镇新村第一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