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经十三届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市物价局科员代志芳同志任大田镇新宁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时间两年;免去周义江同志新龙镇新村第一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