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名山村第八届
正常离任干部任职简历情况的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和东方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信息采集和正常离任干部核实登记工作的通知》(东组字〔2016〕6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镇、村两级初审,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再次对你村的3名离任干部任职情况予以公示。
1、唐心文:2013-2016任村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共计3年;
2、王亮荣:2013-2016任村委委员,任职时间共计3年;
3、李俭贤:1982-1984任副大队长、治保调解主任; 1984-1988任副大队长、民兵营长;1992-1995任副村长、民兵营长;1995-2001任支部副书记;2001-2004任支部委员;2010-2016任支部委员;任职时间共计24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离任干部任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共5天。
联系电话:38932078(镇党建办)、25590986(镇纪委)
传 真:38961030
联系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
中共八所镇委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