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镇简介
时间:2016-03-17     分享到:

    一、基本概况

东河镇位于东方市东部,是东方市少数民族乡镇之一,于2002年由原广坝乡和东河镇合并而成,周边与大田镇、天安乡、江边乡、昌江县接壤。境内燕窝岭、九龙山、大广坝水库等自然景观绚丽多彩,具有较大的旅游开发价值。近期启动“大广坝水天仙境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将使东河镇成为投资创业、旅游度假的最佳选择之地

全镇现辖19个行政村,26个自然村,总人口22009人,其中农业人口21761人。有25个基层党组织,其中,机关支部6个,农村支部19个,党员622人。

(一)资源情况

    全镇共有土地面积323.2平方公里(48.48万亩),现有耕地面积4.8万亩,其中水旱田面积1.2万亩,旱地面积3.6万亩。

(二)农业基础设施

全镇共有5宗水库,5个电灌站,渠道总长36公里,总灌溉面积5500亩,占耕地面积11.46%。

   (三)经济发展情况

    东河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务输出三大主导产业,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推进。2013全镇农业总产值达1.65亿元,比上年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比上年增长21.7%。

    镇的主要产业是第一产业。

1、传统产业:2013年,全镇水稻种植面积1.84万亩,玉米种植面积0.356万

2、高效农业:香蕉、甘蔗、蔬菜的种植已形成一定规模,现种有香蕉1.8万亩、甘蔗0.6万亩、蔬菜0.858

    3、林业经济:结合绿化宝岛大行动大力发展林业经济,2013年种植橡胶35万株,芒果4万株,黄花梨46万株,并创建了一个年培育200万株黄花梨苗圃基地,引进3家公司创建了3个总面积为8000亩的黄花梨培育示范基地全年造林面积12600亩,目标完成率114.6%,橡胶、芒果和花梨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累计橡胶面积达4.1万亩、芒果1万亩、花梨1.8万亩实施生态补偿政策,登记补偿人口22261人,态补偿收入达1335.66万元。

4、畜牧业:组织农民抓好土鸡、本地猪养殖,树立了“玉龙猪”品牌,并抓好畜禽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增收。全年牛出栏370头、存栏1015头,羊出栏365只、存栏667只,生猪出栏21700头、存栏23500头,鸡出栏6.3万只、存栏3.3万只畜牧业产值达4726多万元。

(四)社会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镇文明生态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殡葬改革、“普九”、改水改厕等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目前,已创建文明生态村15,硬化通村公路26个自然村,完成了登飞岭生态公墓改造工程项目。区域内有2所卫生院、15所小学校、1所初级中学,有邮电支局、国税分局、财政所、地税所、派出所、工商所、农村信用社。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东河镇人民政府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三大办公室,辖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四个职能部门。

主要领导:符世经(市人大副主任、市工会主席、镇党委书记) 

          符光强(镇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电话:25729288,25729318

   (一)政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研究制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镇域经济。 

  (5)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6)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7)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大办公室职责

    1、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科教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与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

3、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两个中心”工作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渔业、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镇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农产品和农、林、牧、渔新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镇农业部门强化服务宗旨。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职责

主要职责:运用多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开展图书阅览,传播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提高农民基本素质,依法对辖区内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培训村级计生宣传技术员并指导其开展对避孕节育对象的定期随访,依法开展力所能及的母婴保健及优生服务。组织、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引导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现就地就进安置,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

(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研究制定实施本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2)组织编制村庄、乡镇规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3)按法定权限办理村镇居民建房及村镇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上报工作。

(4)根据不同建设项目负责或协助做好村镇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村镇建筑工程管理、抗震设防和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协助做好在村镇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和农村建筑工匠的资质管理工作。

(5)负责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管理;负责乡镇、村庄容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村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6)按规定协助做好收缴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安排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的专项经费等工作。

(7)协助做好监督、制止违反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8)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居民依规划、依法建设的意识,自觉主动按村镇规划进行建设。

(9)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综合上报工作。

(10)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

(五)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职责

(1)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落实工矿商贸企业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定、意见;组织实施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履行乡镇安委办职能,督促检查辖区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乡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受乡镇政府委托研究、协调和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依法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监察职能。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

    (4)负责对辖区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上报审批工作。

    (5)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姻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辖区内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发布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组织、指导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8)承办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