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镇基层党建“四个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6-30     分享到:

大田镇基层党建“四个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2016年我镇的党建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年”、“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年”、“党员教育管理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年”(以下简称“四个年”)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四个年”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全面进步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树立“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导向,强化“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社会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法治新大田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年”活动。

    1.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镇党委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在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4次;各党支部每年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在推动党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形成1篇调研报告并报镇委备案。

    2.建立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镇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镇党委年底把各党支部落实责任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就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同时各党支部要采取双向述职评议的方式,党支部书记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评议结果将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排名靠后的将进行诫勉谈话。

    3.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镇党委每月要组织召开1次所辖党支部书记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党建工作例会,听取各党支部本阶段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各党支部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4.建立联系点制度。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要挂点联系一个村、一个软弱涣散党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要包点联系一个党支部,重点联系软弱涣散党支部,加强日常党建工作指导,争取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

    5.建立巡查追责制度。镇党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定点或不定点的方式加大党建工作巡查力度,形成周周有巡查、月月有通报、季度有汇总、半年有小结、年底有总结的巡查常态,并将巡查结果作为各党支部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2次以上的进行诫勉谈话,3次以上的进行组织处理,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镇党建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年至少对所辖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2轮抽检,对所辖的软弱涣散党支部,至少要指导检查工作4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处置。

    (二)深入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

    1.规范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对照有阵地、有配套设施、有上墙制度、有学习资料、有远教设备、有党徽党旗、有规范档案的“八有”标准完善党支部活动场所,争取实现“一支部一场所”,全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开展“机构多、牌子多”清理活动,各村只需保留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协商会等四个铭牌,获得的荣誉牌匾一律在党员活动中心设置荣誉墙统一悬挂。

    2.规范组织生活。一是常态化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给党员上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至少要上一次党课,党员参与率均要达到80%以上。同时各党支部每年要设定一个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作为“党员活动日”,按照《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东组字〔201513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做到每月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有归档,除老弱病残外,党员参与率要达到90%以上。三是常态化开展“主题党费日”活动。各党支部要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前后不能超过2天),组织党员集中向支部组织委员缴纳党费,流动党员也要通过转账支付、委托支付等方式按时缴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要镇党委缴纳一次党费。镇党委每年的7月和12月,对所辖支部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规范制度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做好党建工作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现行的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清理废止一批已过时的制度、修改完善一批现行的制度,依照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新立一批务实、管用、与时俱进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一套党建工作制度目录清单,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争取10月底前完成此项任务,全镇所有党支部都实现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化。

    4.规范乡村治理模式。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健全建强“一核两委一会”。一是选优配强村级两委干部。严格选人标准,拓宽选人渠道,严格依法选举,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领导发展能力高和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充实到党支部班子当中,坚决实现村书记、主任100%“一肩挑”,进一步凸显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委会换届完成的3个月内,各村级组织要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并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琼办发〔201554号)的要求,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对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三是探索建立村务协商会。今年换届工作结束后,将学习借鉴各市县的经验,探索成立村务协商会,推选725名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知识分子、群众公认的乡贤组成村务协商会,原则上由村党支部1名支委担任村务协商会召集人,共同参与村里的组织建设、社会经济建设、民生事业发展、村级事务管理等涉及到村民利益相关等工作。

    (三)深入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年”活动。

    1.加强发展党员工作。镇党委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东组字〔201622号)的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党员“质量关”和“入口关”,注重从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青年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落实发展党员民主推荐、记实、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注重优化党员结构,妇女党员发展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5%35岁以下的党员发展比例不低于总数的8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发展比例不低于总数的60%;有计划向农村党员倾斜,保证农村党员比例不低于总数的80%

    2.进一步深化党员“五亮一评”活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结合本支部实际和特点,常态化组织党员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亮岗位、亮承诺、组织评比”活动,按照《关于推行“51”工作法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工程的通知》(东组字〔2012103号)的要求,将常态化开展设岗定责、服务承诺活动落实到每一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表率作用。做到有台账、有记录、有影像,并实行动态化评定管理。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镇党委对新一届村 “两委”干部轮训一遍,党支部书记培训两轮以上;通过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组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东方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东组字〔201633号)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员参训率达到80%以上,每名党员参训时长至少要达到32个学时。

    4.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各党支部每年至少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围绕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聆听一场专题讲座、给党员上一堂党性教育专题党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85%以上。

    5.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一是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东组字〔20166号)的要求,继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党员信息档案、完善一系列工作台账、摸清一批党员去向、帮助理顺一批党员组织关系、清理确定一批失联党员。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年底要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照党员标准,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并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确定评议等次。三是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各党支部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依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东方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东组字〔201459号)等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四)深入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

    1.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一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适当村级组织年度办公经费;增设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确保村级组织有20-3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党建工作开展。二是加大人力保障力度。按照《关于设立乡镇基层党建办公室的通知》(东组字〔201629号)的要求,成立党建办公室,配备党建专干。三是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为民服务代办工作制度,确保便民网络通畅。制定镇、村便民服务站点代办员管理办法和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考核管理办法,推进代办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2.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按照不低于村总数10%的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实行“一支部一策”进行整顿。镇党委班子成员主动选择基础薄弱、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大力开展城乡党组织统筹共建活动。全镇各党组织要大力推行“党建+N”模式,将党建与美丽乡村、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经济组织和“互联网+小村”等相结合,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61日至625日)。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四个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626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开展“四个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报送至镇党政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16626日至12月底)。各党支部根据活动方案安排,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强化组织保障,采取有力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四个年”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验收阶段(20171月)。全镇党支部要对“四个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四个年”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专项报告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成果优秀的进行表扬,对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问责。

    四、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四个年”活动在镇委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四个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书记是“四个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四个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落实有举措、工作有特色、推动有典型、创建有成效。

    2.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党建办加强对全镇各党组织开展“四个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镇党委大力宣传各党支部在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做好我镇开展“四个年”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