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温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我市乡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
一、村委会职数
根据相关规定,我村第八届村委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共3人组成。
二、选举方式
我村第八届村委会实行提名候选人选举,等额提名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三、候选人资格条件
1.关心公共事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具备一定动员、组织能力,其中,村委会主任应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2.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较好。
3.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为村委会候选人:
1.选前3年内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
2.选前3年内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
3.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3年内,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有2次被评为不称职的。
4.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违纪违法的。
5.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村委会委员职务的。
四、选举日和选举地点
(一)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提名候选人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正式选举时间为6月3日。
(二)选举中心投票会场设于 村委会文化室 ;
(三)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统一在选举日当天上午8时启用,上午10:30时结束投票。
五、选举工作人员
(一)本届选举监票人为 符理中 、 符明会 、其中总监票人为 符达理 ;
(二)经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本次选举设3个发票点,第一领票点为第一村民小组的选民,第二领票点为第2、3村民小组的选民,第三领票点为第4、5村民小组的选民。
(三)各小组发票工作人员,第一组:符海彪、符贵兴、符那轻、符贵梁;第二组:符早冷、符理中、符那念、符亚冷;符三组:符达理、符丽芳、符明会、符志豪。
(四)各小组计票、唱票、监票工作人员安排。投票结束后,分由3个小组同时计票,(第一组)计票员:符海彪,唱票员:符贵梁,监票员:符贵兴、符那轻。(第二组)计票员:符早冷,唱票员:符亚冷,监票员:符理中、符那念。(第三组)计票员:符达理,唱票员:符明会,监票员:符明会、符志豪。
(五)中心投票会场代写人为 符贵轻 、 符翁恩 ;
六、选民资格
(一)按照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本村选民资格:1、具有本村户口;
2、至正式选举日(即2016年6月3日)时年满18周岁,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3、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七、选民登记
1、本届选民登记日期为2016年 4 月 21 日至 5 月 10 日,选民名单公布日期为2016年 4 月 21 日;
2、选民登记员:符达理、符理中、符那清、符早冷、符明会。
八、提名选举计票规则
(一)票箱在投票会场10:30时开箱计票。
(二)全部回收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无效。
(三)同一张选票同时提名某人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为无效票。
(四)候选人提名人选的确定:提名获得该职位得票数最多的前两名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但经本人书面提出申请放弃,经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可按得票数高低依次递补。
九、正式选举计票规则
(一)全部回收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无效。
(二)选民当选某一职务需符合“两个过半”的要求,即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本届有效选民的一半,在某一职务上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回收选票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江边乡201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在不违反上述的前提,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行制定适合本村实际情况的相应规定。
布温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