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营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我市乡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村委会职数
根据相关规定,我村第八届村委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共5人组成。
二、选举方式
我村第八届村委会实行提名候选人选举,等额提名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三、候选人资格条件
1.关心公共事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具备一定动员、组织能力。
2.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较好。
3.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为村委会候选人:
1.选前3年内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
2.选前3年内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
3.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3年内,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有2次被评为不称职的。
4.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违纪违法的。
5.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村委会委员职务的。
四、选举日和选举地点
(一)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提名候选人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正式选举时间为6月1日。
(二)选举中心投票会场设于 江边营 ;另设投票站
2 个,分别位于 马眉村 和 永洞村 。
(三)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统一在选举日当天上午
8:00 时启用,上午 11:30 点结束投票。
五、选举工作人员
(一)本届选举监票人为 符留琼 和 卢永理 ,其中总监票人为 符留琼 ;
(二)计票人为 符规央 ;
(三)唱票人为 符那利 ;
(四)中心投票会场代写人为 符留命 、 符英因 ;
马眉村 投票站代写人为 吉金成 ;
永洞村 投票站代写人为 卢永理 ;
六、选民资格
(一)按照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本村选民资格:
1、具有本村户口;
2、至正式选举日(即2016年6月1日)时年满18周岁,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3、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二)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和智力残疾者,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三)可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的特殊人员:
1、本人和家庭在本村,生产生活在本村,同时履行村民义务,仅本人户口不在本村,又未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祖籍户口在本村,并承担村民义务的;
3、……
如村民对选民资格有不同意见的,应在选民登记日截止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如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处理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七、选民登记
1、本届选民登记日期为2016年 4 月 21 日至 5 月 10 日,选民名单公布日期为2016年 4 月 26 日;
2、选民登记员 符留琼 、 符香连 、 符贵雄 、
符规央 、 卢永理 。
八、委托投票
1、只有在选举期间外出离开本村、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选民才能办理委托投票;
2、需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由本人填写“委托投票证”,在投票5天前办理,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3、每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人的委托。
九、发放选民证
本届选举选民证发放日期为2016年 5 月 27 日至2016年 5 月 31 日。选民凭有效证件至 江边营村委会 处领取。
十、秘密写票间的设置
(一)本届选举设立秘密写票间,选民必须在秘密写票间内写票,禁止亮票。
(二)中心投票会场的秘密写票间位于 江边营村委会计生办工作室 ;
马眉村 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 吉金成家 ;
永洞村 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 卢永理家 ;
十一、投票办法
(一)本届选举投票中心会场和各投票站在选举日同时开放,选民按以下地点投票:
江边营村 片选民到中心投票会场 江边营村委会投票;
马眉村 片选民到 马眉村 投票站投票;
永洞村 片选民到 永洞村 投票站投票;
(二)选票的印制由乡统一负责,加盖选举委员会公章后生效。
十二、选票认定
(一)有效票
1、按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符号填写的选票整张有效;
2、同一张选票中,按照规定的应选人数和符号填写的部分有效;未按规定的应选人数填写或乱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部分无效。
(二)无效票
不按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法,胡写胡画、无法辨认的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无效票与有效票类似,分为整体无效和部分无效。
(三)弃权票
选民领到选票后,任何符号、文字都未写即将选票投入票箱的,为弃权票。任何符号、文字都不写的为全部弃权票;部分填票、划票,部分空白的为部分弃权票。
(四)回收的有效票、无效票、弃权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计票当日对于选票认定有争议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集体决定。
十三、计票规则
(一)所有票箱统一集中在中心投票会场 江边营村委会 开箱计票。
(二)全部回收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无效。
(三)选举期间外出不参加投票,也未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不计入本届有效选民。
(四)选民当选某一职务需符合“两个过半”的要求,即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本届有效选民的一半,在某一职务上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回收选票的一半。
(五)同一选民在多个职务上获得提名时,各个职务分别计算票数,某一职务得票符合“两个过半”即可当选。
(六)同时提名某人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无效。
(七)多个选民在同一职务上的得票均符合“两个过半”时,按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的确定当选。
十四、选举结果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选举日当场计票并宣布结果,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村委会全部职务均有人符合“两个过半”条件当选,选举大会顺利完成,当场宣布当选名单。
(二)村委会有一个以上的职务有人当选,缺额于2016年 月 日 时(待定)举行另行选举。
1、另行选举的工作人员、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秘密写票间等的设置不变;
2、另行选举的选票由乡统一印刷;
(三)村委会所有职务都没有人符合“两个过半”条件当选,于2016年 月 日 时(待定)再次举行选举大会。
1、投票选举的工作人员、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秘密写票间等的设置不变;
2、再次举行选举大会时间,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以选举公告形式发出。
十五、村委会工作交接
(一)新一届村委会产生组成后,在7天内由乡政府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上一届村委会和新一届村委会进行工作交接。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在村委会完成工作交接后自行终止。
十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江边乡201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在不违反上述的前提,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行制定适合本村实际情况的相应规定。
江边营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