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九巡察组江边乡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7-08-21     分享到: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巡察组于2017年8月17日至9月17日对江边乡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江边乡(含江边财政所)

二、巡察内容

根据规定,中共东方市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江边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巡察扶贫领域9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对扶贫领域案件查处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3.在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产业扶贫项目以及其他惠农政策中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贪污挪用等问题。

4.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扶贫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扶贫项目制定、审批、实施、验收,扶贫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管理及使用、资金运行安全、资金投入效益(评估),以及对口帮扶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出现扶贫资金大量沉淀、项目严重拖延(审计局委托财审公司进行审计)、帮扶效果较差等突出问题。

5.脱贫减贫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或搞形式主义、授意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虚假文件材料、指使数据造假,存在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让贫困人口“被脱贫”等问题。

6.在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或插手扶贫项目招投标、权钱交易、贪污腐败以及在扶贫资金分配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明显有失公平等突出问题。

7.使用扶贫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挥霍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8.扶贫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巡察扶贫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结构、工作制度、财务管理、福利分红、业务前景及长效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9.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中的其他违纪问题线索。

    三、巡察时间

 2017年8月17日至9月17日

四、市委第巡察组成员

  长:吴清群      副组长:文俊辉

  员:周环、潘贵武、许小杰、王劲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访地点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电话:18889208019

(二)举报箱设置地点:江边乡政府大院武装部办公室 

(三)举报接收短信手机:18889208019

(四)电子邮箱:djxcz817@163.com;

 () 邮政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江边乡政府转市委第巡察组(邮编:572600);

   (六)接访地点:东方市江边乡政府大院武装部办公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随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江边乡党委的正常工作,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东方市委第巡察组
                         2017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