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职责
时间:2015-03-25     分享到:

 

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受乡镇政府指导和村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布置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

(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六)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七)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八)做好优抚抚恤、救灾救济、殡改火化、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九)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