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乡便民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时间:2016-03-16     分享到:

  天安乡便民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一、凡群众来便民服务中心请求解决问题和要求提供服务时,首次接待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电或来访群众。对来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要做到当场答复。对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相关规定和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手续等,必须一次性讲清楚,让群众第二次一次性办成,办不成的,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要做好首问记录。若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请示,并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对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四、首问责任人确因工作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并负责转交给有关承办人办理,若遇有办事人员紧急申请事项时应尽量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