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时间:2016-03-23     分享到: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村党委(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河南省在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方面的成功实践。习近平、贺国强、回良玉等中央领导相继高度评价了该工作法,作出了学习推广的批示。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村党委(支委)会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条件成熟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三天,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应不少于党员总数的2/3,审议事项须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讨论事项须经全体村民代表的2/3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或者,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召集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以上参加,或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布。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组织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