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乡村两委干部坐班制度
时间:2016-03-18     分享到:

第一条  坐班对象

坐班人员以村两委干部为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协调后,列出村两委干部坐班安排表,每天安排一至两名干部值班,每名干部每月坐班34次,并通过公开栏、广播等渠道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条  坐班时间和要求

1、坐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坐班要求:坐班时间要保持相对固定,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坐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需经村党支部书记批准,及时调换人员。

3、“坐班”人员每天认真填写《坐班记录》,记录好来访人员、反映情况、处理结果及群众的反馈意见等内容,以备检查落实。对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坐班人员要随时受理和处置;对不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

第三条  坐班工作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为群众提供政策、村务咨询,代为办理各种审批事项;

3、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运用广播和远程教育网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群众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

4、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主要领导和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6、接待上级督查和外来人员办事;

7、做好上级和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坐班责任和考核

1、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坐班、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对一定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实行责任追究制。坐班人员要保证在坐班时间内随时解决农村事务,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村里有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及时发现和上报,造成影响较大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通过组织和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3、实行每月“坐诊”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每月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坐班人员会议,回顾总结上个月处理村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足,并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底,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对农村两委干部履行坐班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结果分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与干部绩效考核相结合,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