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时间:2016-03-19     分享到:

一、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必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行使村委会的职责,完成乡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支部决议决定,同时应定期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

二、请示汇报形式。一般采取书面或会议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请示汇报内容。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正在实施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农业基本建设、村建设规划、土地管理、民事纠纷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执行党支部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情况;需请示党支部同意的有关事项等。需由村委会和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情,事先也要请示村党支部同意,并经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四、请示汇报程序。村委会主任根据村委会研究的意见,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并对党支部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每月至少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一次,重要事项和即时事项可以随时请示汇报

五、答复形式。村党支部在接到请示汇报5日内要组织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根据支委研究的意见,向村委会答复,并对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做好归档工作。